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现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石科园发〔2020〕3号,以下简称“办法”)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详见各具体通知内申报主体要求。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逾期未按通知要求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兑现。
三、材料要求
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各具体通知内要求邮箱(邮件名称请按各具体通知内要求的格式进行命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园区管委会相应部门(见各附件内具体通知)。
四、兑现内容
(一)企业规模化发展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第四条予以兑现。
(二)企业快速发展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第五条予以兑现。
(三)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政策
根据《办法》第六条予以兑现。
(四)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七条予以兑现。
(五)企业购置自用办公场所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七条予以兑现。
(六)重大科技创新及平台项目市级资金区级配套政策
根据《办法》第八条予以兑现。
(七)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
根据《办法》第九条予以兑现。
(八)企业重大创新产品购置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条予以兑现。
(九)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相关补贴
根据《办法》第十三条予以兑现。
(十)企业挂牌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六条予以兑现。
(十一)企业贷款贴息及中介费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予以兑现。
(十二)支持硬科技双创载体建设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予以兑现。
(十三)支持专业化产业服务平台增强服务能力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六条予以兑现。
(十四)行业交流活动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予以兑现。
(十五)支持科技服务机构集聚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八条予以兑现。
(十六)支持备案投资机构引进高水平企业落户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予以兑现。
(十七)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八条予以兑现。
(十八)园区存量空间升级改造和产业提升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予以兑现。
(十九)特色产业园区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予以兑现。
(二十)签订合作协议的产业园区(基地)和商务楼宇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予以兑现。
五、特别说明
1.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奖励、快速发展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奖励,此两项奖励不可重复申请。
2.单个企业或机构获得的各项支持资金总额不突破当年度企业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的70%,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此次政策兑现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兑现附件1-15内容,第二批兑现附件16-20内容,第二批兑现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六、条件要求
具体条件要求及材料清单见附件通知。
附件:
1.关于兑现2022年度企业规模化发展政策的通知
2.关于兑现2022年度企业快速发展政策的通知
(附件1、附件2不可重复申请)
3.关于兑现2022年度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补贴政策的通知
4.关于兑现2022年度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补贴政策的通知
5.关于兑现2022年度企业购置自用办公场所补贴政策的通知
6.关于兑现2022年度重大科技创新及平台项目市级资金区级配套支持政策的通知
7.关于兑现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政策的通知
8.关于兑现2022年度企业重大创新产品购置奖励政策的通知
9.关于兑现2022年度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相关补贴的通知
10.关于兑现2022年度企业挂牌奖励政策的通知
11.关于兑现2022年度企业贷款贴息及中介费政策的通知
12.关于兑现2022年度支持硬科技双创载体建设政策的通知
13.关于兑现2022年度支持专业化产业服务平台增强服务能力政策的通知
14.关于兑现2022年度行业交流活动补贴政策的通知
15.关于兑现2022年度支持科技服务机构集聚政策的通知
工作联系人:彭玲
联系电话:010-68888940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