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标价过万的LV、GUCCI等大牌服装,经小工厂仿制,售价仅有数百元。这种假冒服装满足了一些消费者的虚荣心,填满了造假者的钱袋子,但给正规商家造成了巨额的损失。近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该案的两名被告人分别是假冒品牌的销售方与生产方,他们合作造假1年多,最后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9万元。
今年22岁的李某,由于父母早年做服装加工生意,所以他在成年后也入了这行,在常熟开店销售潮流服装,专做年轻人生意。
在一次进货时,同行告诉李某,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牌子货“,追求品牌价值,利用好这一点的话,做假货要比做普通服装生意来钱快很多。李某动起了心思,他进购了大量假冒品牌服装,准备大赚一笔。可没想到,假货没卖出去多少,他店里的存货就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获,所有侵权产品被没收,还被罚了11万元。
李某未吸取教训,他觉得被处罚的原因,是从广州进货的物流记录被发现了。于是,他决定在江苏找厂家生产假货,降低被发现的可能性。
2020年,李某找到了之前有过合作的赵某。这个赵某在张家港开了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因经营困难,正急于找寻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二人各取所需,一拍即合。当他们确定需要仿制的品牌服饰后,李某采购相似面料与商标,送到赵某的厂子里生产。等衣服制作完成,再交由李某销售。由于成本低,这些假冒品牌服装的售价不过数百元。为打破实体店的经营局限,李某还在网上售卖。这些服装虽然做工略显粗糙,但价格便宜,吸引了不少人购买。
赵某认为,材料都是李某提供的,其只是进行加工生产,从中收取一定的加工费。即便卖假货是不对的,也都是李某的责任,跟自己关系不大。于是,他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放心与李某合作,收取了近12万元的加工费。
2021年8月,张家港警方接到某品牌方的报警后,将李某、赵某抓获归案,现场缴获假冒品牌服饰2000多件。
该案被移送至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赵某在落网后才知道,自己的生产行为与李某的销售一样,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据了解,二人的非法经营额共计18万多元,检方认为应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李某、赵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9万元。(记者刘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