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积极运用“云调解”,线上调处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完毕。
据了解,被告熊某未经许可在网上开设的店铺使用了原告广东某公司的注册商标。因疫情原因,双方均无法到万载法院参加庭审,承办法官遂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确定线上开庭时间。
线上庭审过程中,被告熊某以未侵权、销量少、未获利,且已停止使用广东某公司商标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广东某公司则坚持说熊某侵权,要求相应赔偿,双方僵持不下。
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显示,熊某已构成商标侵权,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普及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知识,耐心向其阐释侵权的类型、性质、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方解读商标侵权赔偿费用的计算。
经过二十余次的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即被告熊某向原告广东某公司支付相应损失及维权费用,原告广东某公司自愿撤诉。随后,熊某通过支付宝当场付清了全部款项,广东某公司随即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该案圆满了结。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万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启动精准便捷、优质高效的信息化手段,打通诉讼服务“中梗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接下来,知识产权审判庭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和推进案件调解、案件开庭等诉讼服务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在坚持公平正义的同时,切实发挥现代司法“云技术”功能,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龙火星 张龙颖 李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