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张欢报道:“这正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日前,湖北(通城)平安电工集团总经理潘渡江接过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手册时说。
“量身定制,专门解答各企业反映的知识产权保护难点、痛点问题。”市中院民一庭庭长何云泽介绍。
去年11月,市中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访辖区内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需求。当天,市中院携“新鲜出炉”的1000份知识产权保护手册,回访红牛、平安电工、三六重工、亚细亚陶瓷等民营企业。
何云泽举了一个例子:通城一知名企业多年来立足自主创新,20多个产品技术居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50多个产品和技术填补了国际国内空白,被工信部评为“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然而,该公司曾重点培养的一名高层管理人员,离职前与公司签订了技术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3个月后,在距公司约2公里的地方建起一家新厂,制造与公司同类产品,以低价进入市场。
可是,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点导致侵权行为往往具有较强隐蔽性,取证难,证明标准难,认定犯罪数额更难。市中院与公安、检察院联合办案,建立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最终在去年7月,通城县人民法院认定这名高管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3年2个月有期徒刑。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与知识产权保护是分不开的。”何云泽介绍,2021年,该院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推广“三合一”审判机制、“简案快办”模式,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83件,其中商标权纠纷297件。联合市版权局等五家单位出台实施意见,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推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市人民调解中心,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前置机制。市中院被评为2020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单位,一个案例获评全省法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