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奇虎、秀友、立得公司使用自家导航电子地图侵权,四维图新公司一纸诉状将这三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亿。
12月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宣判,判决奇虎公司、秀友公司向四维图新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奇虎公司、秀友公司、立得公司连带赔偿四维图新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支出50万元。
本案主审法官告诉南都记者,虽然涉案电子地图是立法时没有出现的客体,但是符合著作权法的独创性标准,因此也可以作为地图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一审判决驳回四维图新公司的全部诉请
本案当事人分别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据南都记者了解,这四家公司均有业务涉及导航电子地图。
四维图新公司诉称,此前与秀友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四维图新公司为秀友公司提供地图及相关数据,用于秀友公司自有网站、App在线及离线地图应用。此外,未经四维图新公司书面同意,秀友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发或转卖四维图新公司的数据产品。
然而在履行过程中,秀友公司超出约定向奇虎公司提供导航电子地图,奇虎公司将之用于旗下360网站及App的地图服务。立得公司同样从秀友公司处获得导航电子地图,且未经许可将相关地图送审测绘局。
在四维图新公司看来,上述行为构成侵权。此外,三公司对外宣称奇虎公司所用电子地图数据来自四维图新公司,并已获合法授权,此举属于虚假宣传,侵害了四维图新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潜在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四维图新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三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和合理开支10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导航电子地图不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地图作品,奇虎公司、秀友公司、立得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虚假宣传,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判决驳回四维图新公司的全部诉请。四维图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改判!导航电子地图构成作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本案导航电子地图对于地物、地貌、信息点的选择取舍,对于地物、地貌的绘图颜色、标注,以及绘制方式的选择取舍都体现了独创性,因此构成地图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因此,法院确认秀友公司与奇虎公司的合作,侵害了四维图新公司的署名权、复制权、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立得公司未经许可将地图送国家测绘部门审查并获批的行为,侵害了四维图新公司的复制权。
需要说明的是,法院认为三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导航电子地图数据的行为,损害了四维图新公司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这一行为与前述著作权侵权行为属于同一行为,且已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的,法院就不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复保护。
不过法院也指出,奇虎公司标注地图数据来自秀友公司,是导航电子地图通常的署名方式,也是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不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而且秀友公司、立得公司发布的声明是在陈述相关事实,不属于商业宣传,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因此,这些行为不构成虚假宣传。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书,改判奇虎公司、秀友公司向四维图新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奇虎公司、秀友公司、立得公司赔偿四维图新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支出50万元。
庭后,本案主审法官告诉南都记者,虽然涉案电子地图是立法时没有出现的客体,但是符合著作权的独创性标准,因此也可以作为地图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相较于纸质地图,涉案电子导航地图具有网络更新功能,未来与5G技术、人工智能结合后还会有更多发展,具有很高社会、经济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11月底,四维图新诉百度地图侵权案一审宣判,四维图新获赔6450万元。随后,百度以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反诉四维图新,索赔9000万。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 实习生:黄慧诗 通讯员:杨洁田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