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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A(000869.SZ)发布,为了更好地解决与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张裕集团”)之间存在的商标相关问题,公司于2019年4月4日披露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责任人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办法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陈述》,该陈述中披露了以下内容:
“问题2:2011年以来,张裕集团将注册商标授权你公司无偿运用,将请求专利授权你公司有偿或无偿运用。关于无偿运用的商标、专利,你公司均未与张裕集团签署答应运用合同。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外,其他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你公司进行注册或请求,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请求后特许你公司运用,影响上市公司财物独立性。
整改办法:
1、关于无偿运用的商标、专利,张裕股份将在2019年6月30日前与张裕集团补签《商标答应运用合同》和《专利答应运用合同》。
2、关于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之外,有条件由张裕股份进行注册或请求,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请求后特许张裕股份运用的商标、专利,将在2019年末前由张裕集团无偿转让给张裕股份,然后确保张裕股份财物独立、完好”。
与此同时(即2019年4月4日),公司还披露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许诺事项的布告》,该布告中披露了张裕集团针对上述整改办法做出的以下许诺:
“张裕集团许诺:关于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之外,有条件由本公司进行注册或请求,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请求后特许本公司运用的商标、专利,将在2019年末前由张裕集团无偿转让给本公司,然后确保本公司财物独立、完好”。
按照上述许诺,张裕集团应向公司无偿转让符合条件的国内商标180件,国外注册的商标33件。
1、国内商标转让情况
截止至2019年末,符合无偿转让条件的180件国内商标中,张裕集团已无偿向公司转让166件;12件正处理转让手续,尚待国家商标局批准;另有两件“AURORA”商标因涉及诉讼,需要待诉讼完结后,根据诉讼成果决定能否处理转让手续。
2、国外商标转让情况
截止至2019年末,张裕集团已将符合条件的33件国外注册商标向相关商标管理机构提交无偿转让请求,现正在处理转让手续。
除了履行以上许诺外,张裕集团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开展,关于1997年5月18日(即公司上市前与张裕集团签订《商标答应运用合同》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商标,其中除了与“张裕”(含张裕英文、图案)商标相关的商标、原有偿答应运用范围内的商标和由张裕集团自用的商标外,决定将余下的82件商标(不属于上述许诺的应无偿转让给公司范围内的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截止至2019年末,关于1997年5月18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商标,张裕集团已无偿向公司转让56件;26件